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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合川区史志办招聘简章

发布:2015-06-05    来源: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重庆市合川区史志办招聘简章已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www.cqsgwy.org)提醒本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遇双休日顺延),逾期不再报名。报名地点:合川区史志办(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区政府大院档案局底楼104)。
  合川区史志办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简章
  为强化党史、地方志工作开展,弥补人员不足,结合实际,经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指标及岗位设置
  招聘单位,合川区史志办,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文职岗位。
  三、招聘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在30周岁以内。
  (三)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文职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历史及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该项工作的情况。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遇双休日顺延),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合川区史志办(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区政府大院档案局底楼104),联系人:廖莉华 ,联系电话:023—42756818,13996313620。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 6月18日下午15:00-17:00到区史志办领取准考证,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确定后由区史志办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理解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报名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区史志办政务公开栏及区档案局大门处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区史志办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区史志办政务公开栏及区档案局大门处公布。
  六、体检
  体检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以考核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史志办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集体讨论
  区史志办结合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如招录职位的考察对象均不合适,该职位可空缺。
  九、公示
  对考试、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crlsb.hc.gov.cn/)进行5天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根据非在编人员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按照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合川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非在编工作人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区史志办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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