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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万州籍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实施方案

发布:2017-01-19    来源: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万州籍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本次招聘为万州熊家中学高中音乐教师1名。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到万州区教委五楼人事科报名。2017年1月19日下午2:00按抽签顺序进行考核。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万州籍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考核招聘万州籍免费师范生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万州熊家中学高中音乐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万州籍免费师范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5、音乐学及相关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详细简历、学校推荐书、成绩证明书各一份(A4纸打印)。
  3、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1寸免冠照2张,
  四、报名及考核时间
  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到万州区教委五楼人事科报名。2017年1月19日下午2:00按抽签顺序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
  考核招聘由区人社局、区教委共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科目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上片段课的方式进行。课题由招聘小组专家现场确定,应聘人员按指定课题进行教学方案设计(限时30分钟)后,根据自己设计的教学方案上片段课(限时10分钟内)。专家根据上片段课的情况提出问题进行答辩。上课顺序抽签决定。专家组当场根据上片断课以及答辩的情况公正准确地为应聘者评定分数(评分结果保留到小数后两位),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专业科目测试为不合格。
  六、体检
  公开招聘: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 考察
  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58231711  58223561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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