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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重庆涪陵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5人公告

发布:2017-08-16    来源: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下半年重庆涪陵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5人公告已公布,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2017年下半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或紧缺实用人才,经用人单位和区卫生计生委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四、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报名地点为:涪陵区妇幼保健院辅助楼多功能会议室,联系人:龚老师 、易老师,电话:72370892;报考除护理专业以外的其他所有专业考生,报名地点为:涪陵区中医院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涪陵新区太乙大道15号),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1030050。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2017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凭下载打印的考试成绩单,经验证后可视为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下半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环节。
  (六)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拟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用人单位及区卫生计生委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报名地点。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对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5的岗位,原则上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考试方式由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确定。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如有笔试环节,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未设置笔试环节,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对实际报考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考试总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生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
  笔试的时间为8月26日,面试的时间为8月27日,各考生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招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非编聘用人员。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其签定非编聘用合同,完善相关手续。非编聘用人员的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本次招聘的非编工作人员仅与用人单位发生人事劳动关系。
  本简章由涪陵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17年下半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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