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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足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8-03-15 10:39: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大足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20日。报名地点: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楼109室)。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水平测试,笔试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大足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关于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7〕23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在大足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详见《大足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 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4.在大足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5.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大足区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或虽属大足区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但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20日。
  3.报名地点: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楼109室)。联系电话:43780636。
  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并打印。
  4.资格审查: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大足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所需的报名资料。报名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水平测试,笔试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大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307室。笔试成绩在考试后3天内公布。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lbj.daz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应按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应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未满服务期的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 :大足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大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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