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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8-04-20 11:19: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两科。笔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综合基础知识》的考生可参考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彭水自治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即:2018年4月27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9.招聘的人员必须在彭水自治县最低服务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需由报考人员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送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考核。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其《岗位一览表》,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名称,或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的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在面试前才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如经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以及考生在笔试及以后环节故意放弃考聘的,以及属禁止报考情形人员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即刻取消其考聘资格,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且5年内不得报考彭水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报名时间的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3-78496338、023——78496838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4月28日零时—2018年4月30日零时。,登录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网址下同)首页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请报考人员注意:网络报考入口将按时关闭,逾期未进行网上报考申请的,不能再申请报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的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网上报名通过。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至2018年5月1日零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5月3日零时—2018年5月5日零时登录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的人员报名,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在进入面试环节时予以资格确认。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照片通过人数一览表于2018年5月2日在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涉及县文化馆群众文化2岗位 (具体为《岗位一览表》中的“县文化馆、群众文化2”招聘岗位),只进行面试考核。
  (一)笔试。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彭水县文化馆群众文化岗2只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只参加面试考核。 《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天内在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5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初定于2018年5月7日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无法递减的,考生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彭水县文化馆群众文化岗2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2.其他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时,不予递补。拟聘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用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至彭水县人力社保局,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聘用。
  经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 7月 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在彭水自治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本简章由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彭水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023-78496338  023--784968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附件1 彭水自治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2. 附件2 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
  3.附件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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