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足区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8年大足区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一)研究生岗位报名通过审核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请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
(二)本专科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2的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20-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307室(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五星大道中段276号。
四、面试资格复审方法和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岗位考试报名信息1份。(登录报名系统—我的报名栏—查看详细信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
2.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自行打印)
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簿(包括首页、本人页、增减页)。考生本人与家庭分户或因高考升学户籍发生变化的,提供由变化前户籍地派出所盖章认定的原户籍及迁出、分户原因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方向、师范类专业佐证材料(如成绩单、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或学历及专业证明和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须标明学历类型、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
5.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医护类执业资格证等)。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简章附件5)。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简章附件6)。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贫困生岗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区就业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出具区主管扶贫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交由区民政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考生本人与家庭分户或因高考升学户籍发生变化的,提供由变化前户籍地派出所盖章认定的原户籍及迁出、分户原因证明。以上书面证明均需简章发布后到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具的方予认可。本人残疾的考生需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证明收原件,其他资料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需交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
五、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工作要求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安排,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同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以便通知递补等事宜。
咨询电话:023-43780636 邮箱接收地址:305273927@QQ.com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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