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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万盛经开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8-11-08 10:19: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下半年万盛经开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本次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 日下午14:00-17:00;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申论》,分值为100分。需要复习《申论》科目的考生可参考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下半年万盛经开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不断完善村、社区干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从万盛经开区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择优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万盛经开区内现任村五职干部(含村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治理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和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达到一定的村社区干部工作年限(详见附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1月11日(报名前一日),受到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时任负责人等,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年龄可放宽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有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在征地拆迁、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收受好处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 日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新田路27号),联系电话:48271663。

  3.报名程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本人向所在镇(街)党(工)委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所在镇(街)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的《万盛经开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所任职务(任职年限)证明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按照考试科目按每科50元标准缴纳报名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予以公布。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申论》,分值为100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布,同时安排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为1:3。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5.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次数、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选岗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名单,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次数、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有关单位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前,拟聘用人员所在镇(街)提前预告,经预告无异议的,方可政审。对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若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次数、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公示及以后环节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核成绩、拟聘岗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

  (七)录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试用及正式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 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8271663。

  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万盛经开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万盛经开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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