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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垫江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作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2019-02-26 10:42: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垫江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作考核实施方案已发布,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垫江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作考核工作,根据《重庆市垫江县2019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作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量化考核、全面评价”的原则。

  二、实作对象

  本次参加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经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共4名,招聘岗位2个(详见附件3)。

  三、实作内容、指标和分值

  实作考核综合考核考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核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指标主要有四项:实绩考核(50分)、民主测评(40分)、个人获奖加分(5分)、考核组评分(5分)。

  (一)实绩考核50分

  以考生在村(社区)任职期间,2015-2017年所在村(社区)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成绩为依据。计算方法为:将所在村(社区)2015-2017年每年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成绩进行排名,考生当年的实绩考核成绩=(所在村社区当年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倒序排名的数值/所在乡镇当年建制村社区总数×动态分值20分)+基本分值30分,实绩考核平均成绩作为实绩考核得分。

  考生所在乡镇未实行综合目标考核的,应当结合工作实际,统一进行实绩考核评分;考生所在乡镇实行等次考核的,由所在乡镇党委根据考核等次测算成名次,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分。

  (二)民主测评40分

  采取“双述双评”的方式,组织考生向所在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乡镇党委会述职,分别接受测评。测评人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价,其分值分别为指标分值的100%、80%、60%和30%,即优秀票每票计40分,合格票每票计32分,基本合格票每票计24分,不合格票每票计12分。其中,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测评成绩占60%,乡镇党委会民主测评成绩占40%。

  计算公式为:村(社区)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优秀票票数×40+合格票票数×32+基本合格票票数×24+不合格票票数×12)/村测评有效票数;乡镇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优秀票票数×40+合格票票数×32+基本合格票票数×24+不合格票票数×12)/乡镇测评有效票数。民主测评最后得分=村(社区)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60%+乡镇(街道)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40%。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分,不计入测评有效票数。

  (三)个人获奖加分5分

  考生在村(社区)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2分。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1分。获奖情况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同一项工作按最高层次的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个人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四)考核组评价(5分)

  由考核组成员根据考核总体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取平均成绩按5分制进行折算,为考核组评价得分。

  四、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在量化考核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核程序

  1.考核预告。考核组通过一定形式在考生所在乡镇、村发布考核预告,接受社会监督。

  2.个人述职。考生认真总结近三年来的工作,形成书面述职报告,并在民主测评大会上述职。

  3.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参加测评人员根据考生的述职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乡镇党委会参加人员为:所在乡镇党委委员;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参加人员为:所在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参加测评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测评。

  4.个别谈话。考核组选择不少于参加测评人员三分之一以上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考生的实际工作和德才表现情况。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所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驻该村(社区)的驻村干部,所在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

  5.走访调查。考核组深入到考生所在村(社区)、乡镇,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干部群众进行走访调查。走访的人员范围为:普通群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要充分征求考生所在乡镇纪检、综治、信访、安监、计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考生所在乡镇党委应出具对考生德才表现的书面评价意见。

  6.查阅资料。主要查阅考生的个人档案资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特别是涉及违法违纪处理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复印有关材料。

  7.撰写考核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对考生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价,并向县组织、人社部门作好汇报。

  在考核中,经查实考生利用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对所在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结果、本人奖惩情况等弄虚作假的,在“双述双评”中不合格票超过30%(含)以上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其他影响招录情况的,经考核组集体研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考核计分办法

  在计算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等分值时如遇小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数字。考核最后得分=实绩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个人奖励加分+考核组评分。考核得分×30%计入其面试成绩。

  七、考核纪律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核组成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2.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核情况和考生的个人隐私;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3.严格失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对考核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核责任人的责任。

  4.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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