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和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示
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和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渝委组〔2009〕82号)精神,我部对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其中包括1名2015年选聘的因故延期的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和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进行了考核,按照考核要求,经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等次建议,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确定黄粮等2名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和谢瑶等2名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人员
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
黄 粮 南平镇玉龙村村主任助理
郑 航 南城街道双河场村村主任助理
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
谢 瑶 大有镇指姆村村主任助理
吴 越 大观镇龙川村村主任助理
二、公示时间
2019年3月1日— 3月7日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71422538
四、公示要求
(一)各级干部、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优秀大学生村官条件和廉洁自律规定,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准确。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和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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