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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为时代明德 要“至精”“至善”

发布:2019-03-20 13:21: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庆时事政治频道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时政模拟题、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为时代明德 要“至精”“至善” 。

  作者: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 丰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文艺界社科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殷切寄语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肩负起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重要职责,承担起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的使命,以高远志向、良好品德、高尚情操为社会作出表率。法学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方面,法学工作者不仅要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工作者共同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更应当率先在正本清源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争先为时代明德。

  习近平总书记所倡之明德,语自《大学》首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古人亦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因此,在新时代,欲明明德于天下,首先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号召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为时代明德,自然就是要求法学工作者成为回答时代现实课题、反映时代历史巨变、描绘时代精神图谱的先锋力量。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法学工作者一直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指导,深入解析中国法治现代化历史性变革中所蕴藏的内在逻辑,努力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优势,形成了大量优质法学成果,培养了大批卓越法律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在新时代,法学工作者“为时代明德”的先声就是要不断守正创新,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立足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伟大实践,观照建设法治中国道路上的现实实际,针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回答现实课题的具有自主性和独创性的理论、观点与方法,向世界展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卓越成就,向世界传递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

  “明明德”,就是要弘扬精一之德、专一之德。可以说,精深专一、尽心竭力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毫无保留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法治现代化贡献智慧,就是法学工作者为时代明德的最好行动。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号召我们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的同时勉励我们“多下苦功、多练真功,做到勤业精业”的用意所在。法学工作者为时代明德要做到精一专一,必须要“明于法理”。正所谓“匠万物者以绳墨为正,驭大国者以法理为本”,“不习经史,无以立身;不习法理,无以效职”。“法理”作为概念和理论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今天能够树立和保持法学自信、法治自信和法律文化自信的底气所在。新时代的法学工作者应当在中华传统的不竭源泉里发现法理,在百姓生活的鲜活实践里总结法理,在群众思想的脉搏心坎里阐明法理。对新时代下的法学工作者而言,为时代明德,就是要在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础上,系统总结、生动阐释并灵活运用“法理”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百姓美好生活。

  古人说,“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至善”。这里的“至善”,古人亦曾说过:“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至善”对法学工作者而言,就是要“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立善法于天下”,“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在新时代,法学工作者为时代明德,要有争先意识,要为实现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为弘扬中华法理光芒而“自强不息、止于至善”,才算真正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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