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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考临时工作人员的简章

发布:2020-01-17 10:24: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考临时工作人员的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4日—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1月18日为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提前2天电话通知本人。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课程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年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考临时工作人员的简章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因工作需要,拟招考临时工作人员1名,简章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期限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首次聘用期为2年。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2.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截止2020年1月19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及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同等条件下是中共党员的,有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经历的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身体健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在读的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以下人员不属于报名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4日—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1月18日为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1号楼834室)。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的2020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加盖鲜章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考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笔试人员将以电话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各报考考生须保持电话通畅,笔试前未接通电话者视为放弃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提前2天电话通知本人。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行政中心1号楼8楼及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上述程序聘用的人员,与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签订用工合同,用工期月工资为1800元(社保按国家政策执行),差旅费报销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内待遇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则相应做出合规调整。

  四、其他事宜

  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人员,其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考生如有疑问也可打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3-41421229,联系人:王杰),逾期未参加考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考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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