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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渝北区龙兴镇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简章

发布:2021-03-10 10:11: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渝北区龙兴镇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16日,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村居工作常识相关知识。需要复习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考生可参考重庆事业单位课程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渝北区龙兴镇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简章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行政村(洞口村、龙胆村、壁山村、排花洞村)专职干部12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3.热爱农村工作,办事公道,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6.渝北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渝北区(长期居住是指在渝北区居住1年及其以上);

  7.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0年2月28日到2003年2月28日之间。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16日,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招聘前台(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咨询电话:023-67826419。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面试三个步骤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可正常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村居工作常识相关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计算机考试

  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

  3.面试

  所有人员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计算机×10%”计算后,从高到低排列1: 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未达到5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4.其他事项

  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居前者作为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固定面试题目,评委现场打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四)体检和审查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招录名额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审查,凡体检或审查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而产生缺额情况,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审查由龙兴镇党委确定考察小组对招录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初步综合考察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查。

  (五)公示

  对审查合格确定的拟招录人员在龙兴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通过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镇统一安排试用。凡被录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录用。

  四、待遇

  按照《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要求

  1.招录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自觉接受龙兴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凡不符合招录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遵守相关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面试,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简章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龙兴镇政府。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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