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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岸区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通知

发布:2021-10-20 15:09: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南岸区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已发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重庆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cqsgwyorg,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南岸区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通知
 
  按照《南岸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专业技能测试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

  1.测试当日上午07:30可有序进入考点。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纸质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学校。

  2.考生应于测试当日上午08:3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考点指定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二、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及指定候考室:详见附件。

  三、专业技能测试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签到按规定时间进入指定候考室。

  2.有的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注意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具体设置在哪个校区。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选择好乘车路线,按时间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避免迟到。

  3.严禁将移动电话、智能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请考生自备文具。报考体育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请结合学科特点,做好相应准备。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及须知

  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和要求,为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发布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1.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理。

  2.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参加10月23日考试的考生需出示10月21日及以后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

  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指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报告时间(非采样时间、非报告打印时间)。

  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3.考试当日,考生应在07:30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纸质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建议使用微信“防疫健康码”可直接显示两码一报告)。

  4.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2)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6)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考生。

  (7)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8)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5.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3)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cqna.gov.cn/bm/qrlsbj/sy/gsgg_59967/202110/t20211020_9870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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