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 重庆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1年重庆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发布:2021-11-10 14:01: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重庆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3日18:00止,每个工作日接受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重庆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cqsgwyorg,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重庆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一、招聘公司简介

  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是由北碚区国资委控股的区属重点国有一级企业,成立于2000年4月。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受让、依法转让,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二、招聘目标及方式

  (一)为优化公司人员结构,构建合理人才梯队,确保我司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拟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二)由新城公司按照《北碚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暂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以下合同制员工2人,其中工程造价岗位1人、规划建设岗位1人。

  (一)基本任职条件

  1.报名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即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毕业证,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履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不能报考。

  (6)具有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或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退回人员。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适宜从事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工作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北碚区缙云人文科技城管委会政务公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3日18:00止,每个工作日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553873071@q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若多次邮件投递失败,请致电话:023-68259976(工作日)。

  3.邮件及报名材料要求

  (1)邮件主题:“报考岗位+姓名”;如应聘者张三,邮件主题即“工程造价岗+张三”。

  (2)附件1:应聘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签字、扫描成PDF格式,该文件命名为“附件1.报考岗位+姓名”,如“附件1.工程造价岗+张三”。

  (3)附件2: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称)证书(如有)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到同一个文件(若文件过大无法发送,可统一打包、压缩成文档),该文件(文档)命名为“附件2.姓名+个人材料”,如“附件2.张三+个人材料”。

  (4)附件3:其他个人认为必要的报名材料,统一打包、压缩成文档,该文档命名为“附件3.姓名+个人材料”,如“附件3.张三+个人材料”。

  4.不符合报考要求、符合报考要求且报名材料齐全的,公司不另行回复邮件;可能符合报考要求但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公司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进行提醒;若报名截止时,报名材料仍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5.请勿重复提交应聘材料,非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岗位招聘人数与合格报考人员数比应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参加笔试人数足够的条件下,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数量。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通过招聘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同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

  (四)体检

  按每个岗位类别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原则上在北碚区内三甲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者,按所在专业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招聘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通过招聘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影响考生报考资格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用资格,按所在岗位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被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五、待遇与福利

  (一)薪酬标准按《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二)公司提供工作午餐、带薪年假、六险两金以及工会相关福利。

  六、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监督电话:

  公司纪委 023-63223582(工作日)

  区国资委 023-68367519(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一)上述招聘数量为公司招聘人数上限,若某岗位无足数报名者达到企业要求,则该岗位此次不招录。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4.其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5.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的。

  6.考生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

  2.公示期满,仍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四)对未能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敬请谅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国有企业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参照《北碚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暂行)》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983420298)
 
  文章来源:http://www.beibei.gov.cn/zwxx_239/gggs/202111/t20211109_9940606.html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cq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29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