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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公务员
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和公务员政审的冲突

您好,我明年4月毕业,在此之前会找工作,如果签订了三方协议,学校可能会在毕业离校前寄出档案。
如果报考17年上半年的公务员考试,3月份报名,6月份才面试,不知道政审是在什么时候进行?如果想要报考公务员必须与签订单位毁约吗?这样是不是如果考不上公务员了就没有工作了。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保证既能通过公务员考试政审,考不上公务员后还能继续去原来签订的单位工作?是不是可以要求学校暂时不寄出档案,或者寄到某些部门可以继续享受应届生报考资格呢?
非常感谢!


2016-06-23 15:05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国考预计在2016年10月启动,届时你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考。一旦正式就业的,报考时不再算应届毕业生。感谢你对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2016-06-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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