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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 12月31日报名截止

发布:2017-12-01 13:50: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条件公布如下: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请详见附件;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学术带头人在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学校紧缺专业人才、学术带头人、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等,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学历与职称要求:具体见《一览表》。《一览表》中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并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助理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或符合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
  6.论著要求:自然科学类博士,应在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博士,应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
  以上论著均要求以唯一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10分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点击查看公告:2018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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